胶粘剂适用期的测定(参照GB/T 7123.1-200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组分或多组分类型胶粘剂适用期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胶接强度、粘度或两者测定,确定胶粘剂在规定条件下的适用期。
本标准不适用于测定适用期非常短的胶粘剂(ISO 10364:1993)。
(注:一般认为适合本标准测定的胶粘剂最小适用期是5min。)
2.引用标准
GB/T 2790-1995胶粘剂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挠性材料对钢性材料)ISO 8510-2:1990)
GB/T 2791-1995胶粘剂T一剥离强度试验方法(挠性材料对挠性材料)
GB/T 2794-1995胶粘剂粘度的测定
GB/T 6328-1999胶粘剂剪切冲击强度试验方法(ISO 9653:1991)
GB/T 7124-1986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金属与金属)(ISO 4587: 1979)
GB/T 17517-1998胶粘剂压缩剪切强度试验方法(木材与木材)(ISO 6238:1987)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适用期working life;pot life
配制后的胶粘剂能维持其使用性能的时间。
4.原理
按规定时间间隔测定胶粘剂的粘度和(或)胶接强度,当粘度达到规定变化值和(或)胶接强度低于规定值的时间作为胶粘剂的适用期。
5.试验仪器
5.1粘度计:适合于被试验胶粘剂的任何类型粘度计。
(注:推荐采用转子粘度计。)
5.2恒温水浴:温度波动范围士1℃。
5.3烧杯:直径76mm,高度120mm,容量400mL平口形式耐热玻璃烧杯或类似尺寸与胶粘剂不起反应的其他容器。
5.4秒表。
5.5试验机:具有能保持规定的加载速度,并配有自动对中夹具的试验机。
6.试验步骤
6.1粘度
6.1.1在试验时把胶粘剂的所有组分放置在(23士2)℃试验温度下至少4h,也可以采用其他温度,但在试验报告中应予说明。
6.1.2按胶粘剂使用说明书规定配制约250mL胶粘剂,把胶粘剂放人烧杯中,在各组分充分混合后计时,作为胶粘剂适用期的起始时刻。整个试验过程中烧杯均应敞开。
6.1.3从适用期起始时刻起,按一定时间间隔重复测定粘度,胶粘剂粘度的测定可按GB/T 2794中规定进行。
6.1.4按胶粘剂粘度确定适用期时,适用期应是刚配制胶粘剂记录的时间和胶粘剂粘度达到预先规定值或增加到预先规定百分率之间的时间。
6. 2胶接强度
6.2. 1按6.1.1和6.1.2规定配制和搅拌胶粘剂。
6.2.2从适用期起始时刻起,按一定时间间隔重复制备胶接试样。胶接试样按胶粘剂便用书规定进行。
6. 2. 3按GB/T 2790,GB/T 2791,GB/T 6328,GB/T 7124或GB/T 17517和其他合适试验方法测定胶接强度。
6.2.4按胶粘剂胶接强度确定适用期时,适用期应是刚配制胶粘剂记录的时间和胶接强度小于预先规定值或低于预先规定百分率之间的时间。
6.2.5按胶粘剂粘度和胶接强度确定适用期时,以粘度达到规定变化值和胶接强度小于规定值的时间中取较短的时间确定为胶粘剂的适用期。
7.试验结果
用h或min表示。
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采用本标准编号;
b.胶粘剂类型、来源、生产批号、形状、生产日期和试验日期;
c.胶粘剂的试验用量和配制比例;
d.粘度测定所采用的标准,测定粘度时温度和所采用粘度计的型号;
e.粘度测定所采用时间间隔和试验结果;
f.胶接强度测定所采用的标准和试样制备详细说明;
g.胶接强度测定所采用间隔时间和试验结果;
h.试验结果;
i.粘度或强度所采用规定值;
j.其他观察到的可能影响胶粘剂使用性能的现象,如沉淀、变色、分层、结块或凝胶等;
k.其他需要说明事项。